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关于给予王思佳、邵晓青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20


 

 被处理人:王思佳,女,学号:41112012,商务管理专业20201班学生;邵晓青,女,学号:4221190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20191班学生。

以上两位同学因违反《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经工商管理学院研究,决定给予两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如对本处分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处分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工商管理学院

20211126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66号
电话:0571-86928281
邮编:310018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智慧旅游学院 浙ICP备09058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