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蒋雯清等10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林佳楠发布时间:2025-05-23浏览次数:67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蒋雯清等10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蒋雯清   周愉舒   林  欣   金浩楠   王丽郦

杨雨婷   范韵琪   张  娜   许陈玥   徐玉莹

公示时间:2025年05月24日—2025年05月30日,共7天(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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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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