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玺2发布时间:2025-09-29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

期初补考已结束,现根据本学期学生历年成绩不及格情况,按照《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补考、重修、补修、替换重修管理办法》浙经教函〔2019〕66号文件精神,将本学期重修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资格

学生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仅允许重修一次,请同学们珍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可报名重修:①期末总评成绩0分的;②因缺课1/3取消期末考试的;③期末考试缺考的;④期末考试违纪舞弊的;⑤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⑥结业后最长学习年限内不及格的课程。

同时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但不能选课的,请在10月17日前联系教务处(行政楼二楼1207室):①不及格课程本学期有开课;②符合重修资格;③不能进行线上报名。

二、组班形式

1.单独开班重修:上学期课程经补考后,历年不及格人数在15人(含)以上的,且网上报名人数大于15人的,单独开班集中授课重修,报名人数小于15人的不单独开班。授课时数原则上为原课程总学时的一半,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周二下午开课。非实践操作类课程,首尾次须线下授课,其余课次可线上授课。本学期预单独开班课程信息见附件。

2.插班重修:不足单独开班人数的课程,学生可选择插班跟读。

学生应优先选择不冲突教学班插班跟读。如重修时间与个人课表时间相冲突,无法进行现场听课的,也允许学生插班跟读,但学生须申请自行修读理论课程,并完成课程平时作业、实验、测验等内容。插班重修学生应有平时成绩记录,如平时成绩记为“0”分的,取消学生该课程考试资格。

三、选课安排

二级学院单开班教学任务填报:10月9日前。

二级学院替换重修设置:教务系统可办理停开课程的替换重修,请二级学院于10月9日前维护好停开课程的替换课程信息。操作路径为:选课管理--重修管理--重修课程替换库维护。

学生选课时间:单开班重修10月10日-10月14日,插班重修9月30日-10月17日。

学生选课路径:学校官网--数字经院--新版教务--报名申请--重修报名。

如同学们发现有停开课不及格的,且未在重修选课信息中的,请于10月17日前反馈课程所属学院。

四、课程考核

1.单独开班重修,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参加平时和期末课程考核。插班重修,随跟读班级参加平时和期末课程考核。成绩计入重修成绩栏。

2.重修考试如与期末正常考试相冲突的,应办理缓考手续,优先保证参加正常考试。重修缓考的,参加开学初补考,成绩计入重修成绩栏。

3.重修考试仍不及格的,无期初补考资格。

4.结业后返校重学的,教学及考核要求与跟读教学班要求一致。

五、学业说明

重修报名成功的同学,可进个人课表查询上课信息。同学们主动向任课老师报到,参与课堂学习,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参加课程考试。重修未通过的同学,将不能如期毕业。

请二级学院特别关注最长学习年限截至2026年6月的结业校友,如未通过课程本学期有开课,尽量联络告知重修选课信息。考虑到结业学生已参加工作返校参与课堂学习不方便,故允许结业学生自主选择是否返校参加课堂学习。不参加日常课堂学习的同学,须主动联系任课老师,完成自主学习和作业。结业学生报名重修的,应到校参加相应教学班级的期末考试。结业学生进校须办理外来人员进校手续。

请二级学院将重修报名及学习事宜通知到每个班级,并在报名期间关注学生重修选课情况,引导学生及时选课,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附件:1.单开班重修课程信息

             2.重修选课安排 


附件1单开班重修课程信息.docx附件2重修选课时间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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