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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04-26 00:00  

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0-4-26 浏览量:475

浙经科函[2010]20号

院属各部门:

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重点,选择申报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紧紧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这条主线,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秩序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的理论创新和成果应用,更好地服务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我省和谐社会建设,注重理论和实践创新,把破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性、体制性、机制性矛盾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加强实用性、综合性、政策性、基础性研究。各地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勇气对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集体科研的智慧,总结出一批科学性、针对性强,具有战略性和实效性的科研成果,强化基础研究对改革实践的指导。

三、2010年《课题目录》分一般项目和资助项目两类。一般项目申请人可以根据《课题目录》申报课题,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题,同时鼓励用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申报课题。未完成200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立项课题的,不能再申报2010年课题。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进行资金资助,但可以课题要报形式在《决策参考》上刊登,呈送省、部领导参阅,并可直接申报厅优秀科研成果。一般项目的结题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课题题目,课题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资助项目要结合浙江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成果将视作资助单位的科研成果,资助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课题成果进行修改和要求作者修改。资助项目的结题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

四、我院申报课题者需填写《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并于5月17日前报学院科研处,书面材料要求一式四份。(申请表格、课题目录及相关信息请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浏览,地址为:http://www.zjhrss.gov.cn)。

联系人:廖忠梅联系电话:86928033

科研处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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