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和集团党委有关部署,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等事项通知如下:
01
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党组织和本部各党支部要强化政治担当,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以及集团公司实施细则、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加强上级监督、做实同级监督、支持下级监督,通过各种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及时传达学习、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各级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和规矩底线,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吃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坚决纠正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02
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大监督格局。
各级单位职能部门要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及时主动发现问题;要加强工作统筹,协同抓好节日期间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后勤部门要加大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场所,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商务接待审批等重点环节管理工作;人事部门要做好工资总额、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管理工作;财务部门要加强财务票据等关键要素的报销管理等工作。各部门要紧盯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不规范“顽症”,特别是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要深入分析、认真研判,及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03
严格执纪问责,强化“严”的主基调。
各成员单位纪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岁末年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要丰富宣传手段,用好新媒体平台,及时转发有关通报,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要创新监督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职工群众作用,着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及易发多发岗位,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制止餐饮浪费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靶向发力,抓好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要坚持严字当头,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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