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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08-12 16:31  

各二级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精神,现就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2020815日至915日,符合条件的20202021届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省级)”http://www.zjzwfw.gov.cn/部门窗口“省人力社保厅”页面内“就业创业服务”入口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库、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助学贷款名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比对,如为以上几类在册对象,免予上传证明材料。

二、发放对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三、发放标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

四、学校初审:91日至925日,各学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初审。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学校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公示。对其余申请人,学校要严格审查资格,将人员信息提交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并将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01日前上传公示原件。

五、补贴发放:2020年10月15日前,人力社保部门完成汇总并提交财政部门,10月31日前,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生个人账户。

六、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上传材料必须是原件拍照上传,所有申请人都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上传图片材料时严格按文字提示上传(如:第一选项:身份证前面、第二选项:身份证后面、第三选项:其他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2.非常重要:学生网上填写银行卡号码和开户行信息时开户行地址一定详细准确到某某分行的支行或是营业部(同时上传清晰的银行卡正面照片)。例如:

开户行

银行账号

1. 中国银行杭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正确)

6216611 xxxxxxx

1.中国银行杭州分行(错误,少了支行)

6216611 xxxxxxx

2.招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正确)

354256xxxxxxx

2.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错误,少了支行)

5426401xxxxxxx

温馨提示:如查询银行卡是哪个支行两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相应银行的任意一个网点,去柜台查询;拨打银行卡背后列明的客服热线,一般是5位数的,如中行95566,工行95588,农行95599,建行95533等等……有的银行自动查询,有的银行人工查询,可根据电话提示查询。

贷款银行选项里没有国家开发银行,如若生源地贷款为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应该选:其他银行

3.申请流程全程不收取纸质材料仅接受线上申请,线下窗口不受理通过信息核对的,除身份证和银行卡外无需任何材料所有环节不通过都可收到短信,最后拨付成功也会有短信通知

4.因故无法在毕业学年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与下一届毕业生一起向学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本科班同学根据毕业证上的所属学校提出申请,如若是四年制本科班同学申请,应该选择浙江师范大学或浙江工商大学。

5.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宣传,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将申请操作说明向学生公告,帮助其顺利申领。操作说明网址http://gxbys.rlsbt.zj.gov.cn/page/regsiter/downing.html

请各二级学院仔细阅读领会通知内容,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到网上进行申请。

 

附件一:求职创业补贴(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二:就业创业补贴申报解读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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