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促进教师持续改进教学,提升同学们的学习体验与成效,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校历第16-18教学周,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11日。
二、评教意义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客观反映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帮助教师了解教学效果、优化教学方法,同时也为同学们提供表达学习感受、提出改进建议的正式渠道。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学改进、教师教学考核、评奖评优等方面的依据。
三、评教内容与方式
1.评价对象:本学期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除分散实施的实践类课程、外方课程、重修课程等)。
2.评价维度: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
3.评价操作:通过学校教学评价系统在线完成,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学生评教操作指南》。
四、评教要求
1.积极宣传引导:各二级学院应做好评教宣传与指导工作,确保学生理解评教意义,积极参与。
2.科学组织评教:要求学生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评价,评教过程中任课教师不得在场。
3.确保评教覆盖率:各学院应加强组织管理,及时跟进评教进度,确保每学院评教率不低于95%。
4.陈述性评价:请陈述教师的最大优点是什么?可能需要改进的地方是什么?不建议使用情绪性词语。
五、评价结果使用
1.评教数据经系统处理后(剔除前后5%),将按权重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
2.教师可查看匿名后的评价反馈,用于教学反思与改进。
3.各二级学院应根据评教结果,对教学表现突出的教师组织观摩交流,对需提升的教师提供针对性培训与支持。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评教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评教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共同推动我校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附件:1.《学生评教操作指南》
